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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教师篇】高海:锐意科研求索路 丹心润物化春风

发布时间:2022-09-09浏览次数:255

 高海,中共党员,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校学术带头人,校聘“龙湖学者”。兼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研究会理事、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民商法学会理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邀研究员,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四次获校“十大科研标兵”“兴教—谋英科研标兵”荣誉称号。

用心教学,坚守传道授业,躬行教学相长

 高海认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多年来他一直坚守教学第一线,自任教以来,主要讲授《物权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民法原理与实务》《物权法专题》等核心课程。“学法律的过程是枯燥的,所以我们的课就要上的‘活’一点”,高海说。在课堂上,高海很注重将经典热点案例融入教学体系,组织学生阅读研讨指导案例,让大家在实例思辨中夯实法律理论基础,提高实践运用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高海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提倡以科研促进教学,积极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自觉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探索教学“四阶段”与课堂“六步走”混合式教学改革。“老师讲课清晰透彻,课程节奏让我们很容易跟得上,逻辑思路捋得非常容易理解。”学生们对于高海的课程教学评价很高。在课外,高海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方法上不断探索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他先后主持省教育厅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新经管”战略下以审判为中心的多层次法学实践教学优化研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民法与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在《中国大学教学》发表《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及其启示》等教研论文。

专心科研,立足当世之务,服务社会之需

 高海认为,科学研究不能载诸空言,要务当世之实,主动为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近年来,高海主要研究方向为农地法、合作社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他持续关注乡村振兴实践,聚焦承包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产权改革、国有农用地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收获丰饶。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项目1项、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委托项目4项;在法律出版社独撰专著3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CSSCI来源期刊独撰或第一署名发表40余篇论文,其中校定A类期刊发文3篇、校定B类期刊发文17篇,7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社会科学文摘》转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此外,高海独撰论文还曾获中国法学会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1次,省社科联研究成果奖二等奖1次,蚌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次,校优秀科研成果特等奖1次、二等奖1次、三等奖2次;参著的专著获第八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专著奖、钱端升优秀成果奖提名奖。科研是高校立校的重要基石,高海将继续在科研道路上矢志探索,不断精进。

倾心育人,笃志言传身教,传承价值理想

 高海常常和他的学生分享自己的科研经验,他认为“育才要先育人”,学术研究必须稳扎稳打、夯实基础,不能有投机取巧的思想,法律人要勇于面对学术界未解决的问题。“学法律就是要下硬功夫,新形势下,法律专业学生需要全方位提高个人素质。”高海说。在他看来,课堂教学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专业教育体系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容不得一点点疏漏,这是高老师常教导我们的。”高海的一位研究生表示,自己提交的每一篇论文,老师都改得很仔细,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老师用身体力行向我们诠释了严谨是法律人的基本素养”。

 在教学科研岗位的15年里,高海长期致力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研究,他结合自己研究成果和多年来积累的业界资源,定期组织学院“龙湖法学沙龙”“法律诊所案例分析”“研究生科研创新团队”等活动,打造融学术研讨、案例制课程、思政元素于一体的体系化、系列化育人体制机制,积极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他指导的研究生在CSSCI来源期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指导本科生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计21项;指导学生获得第十届“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等奖项。

 守教育初心,担科研使命,作师德表率,这是高海对教育事业的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高海将继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引领,以服务社会发展为宗旨,努力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撰稿:科研处 潘丽 特约记者 周毅玮;审核:科研处 方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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